強烈的求生欲,迫使我不得不再次說明:
一、小說是虛構(gòu)的,未必能反映出作者三觀。
難道,現(xiàn)代的修仙小說和靈異鬼怪小說,能反應(yīng)出作者和讀者“渴望成仙”或“相信鬼怪存在”的三觀(世界觀、價值觀以及人生觀)嗎?基本不能,因為大部分作者和讀者都知道這是虛構(gòu)的,不存在的。
全文能體現(xiàn)本人三觀的,僅此兩句——
“人性的惡是不容試探,也無法揣度測量的?!?/p>
“要是不想……繼續(xù)受傷害,就必須堅持調(diào)查,將那些做惡之人繩之以法,把事實真相公之于眾,讓人們堅信正義和光明的存在?!?/p>
二、法不外乎人情。
男主涉及猥褻,并非強奸。
“強奸罪(刑法第236條),是指違背婦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手段,強行與婦女發(fā)生性交的行為。
猥褻罪指以暴力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違背婦意志,強制侮辱婦女的行為?!保╤ttps://www.66law.cn/laws/269791.aspx)
男主存在犯罪事實,但是,這不是出自他本人意愿。
如無必要,他根本不想碰女主(他疼惜女主,也怕自己真成了變態(tài))。
難道懲治制毒販毒的犯罪份子的同時,也要一并懲治參與販毒的臥底嗎?
三、猥褻、強奸從來都不是個案!
難道小說中出現(xiàn)的每一起強奸案,都是出自同一現(xiàn)實案例?
世上有很多令人痛心難過的真實案例——
不管是“(未成年)被人性侵后,報案了,卻不敢告訴家長”,還是“不知自己(未成年)被性侵,直到被家人發(fā)現(xiàn)得了性病”,亦或是“強奸幼女、逼迫賣淫并故意傷害”……
(如不是發(fā)生在我身邊,我甚至無法想象,一個成年人,知道人體生理構(gòu)造,卻不知道如何“性交”。)
有些事,大家沒看見,不知道,不代表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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